城市与区域综合实习报告
区内土地出让费,使用费标准低于市政府年度地价,土地出让年限40一70年;区内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项目十年免缴土地使用费;高新技术项目用地,减收30%土地出让金,其费用可以延期或分期支付,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可续期。利用外资带生产项目成片开发的,可15年内免交,土地使用费;在开发区内还可以用缴纳场地开发费方式取得土地利用权。此外,凡进开发区的企业或项目,办理各种手续的收费标准一律下浮20%。
2、返还企业所得税:
(1)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内返还已上交的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度起,企业所得税税率超过7.5%的部分,全部返还企业。
(2)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第三年返还企业全部所得税,第四年度起税率超过10%的部分,全部返还企业。
3、返还固定资产投买方向调节税:
(1)区内新建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金融企业全部返还。
(2)其他新建企业视投资项目和规模,部分或全部返还。
4、返还营业税:
区内新建的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一定现模固定资产的缴纳营业税的企业,连续两年全部予以返还,第三至第五年返还50%。
5、返还其他地方税:
区内新建企业,目生产经营之日超缴纳的其他地方税,三年内返还60%。
6、奖励投资政策:
对进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内按实际纳税额扣除返还部分以不超过15%的比例奖励投资者。
此外,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对海外学人创业园作了特殊的优惠政策,并以条款形式予以公布。
结束语:可以肯定地说,开发区的建立与发展为区域及其城市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城市新区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我们应真正地重视各类开发区的发展,特别是对开发区的招商引资的途径中进行积极的探索,吸取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创建针对不同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先进的模式。
《城市与区域综合实习报告(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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