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的民法化
倡导和推进刑法的民法化并不等于要削弱刑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而是倡导刑法的正确定位,即提倡刑法尊重市民、尊重市民社会领域、恪守谦抑的价值准则,充当最后保障法的角色。这实际上是为了使刑法这把双刃剑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消极作用。这不是削弱,而是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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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的民法化(第3页)》
《论刑法的民法化(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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