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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酒店培训制度


1.   培训部负责宾馆所有部门的服务质量监督。

2.   培训部不定时下各部门检查服务质量,部门主管应积极给予配合工作。

3.   部门应抽出专门负责服务质量管理人员配合培训部培训和检查跟进工作。

4.   部门服务质量达不到培训要求或需要增加某方面的培训,部门主管应通知培训部进行培训。

5.   部门服务质量不合格,经培训部再培训,第三次培训同一内容时,部门主管必须亲自一同参加培训。

6.   服务要求达不到标准,如属部门主管在具体的工作中出现督促和跟进不到位,如礼貌意识:不主动向客人,上级领导问好,培训部根据部门存在的实际情况向总经理室汇报,给予部门主管扣罚50-100元。

7.   培训部培训完毕,把所培训的内容通知到部门,部门应根据培训内容及时跟进和督促。

8.   培训部在安排部门培训时,提前一天通知部门,部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培训,应提前半天通知培训部,便于培训部工作安排。

以上服务质量监督制度从3月15日起全面实行。

                                                    

   

《大酒店培训制度(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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